科技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深化有组织科研与有组织转化协同联动,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无锡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6年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聚焦产业需求。紧扣无锡市“465+X”产业领域,紧盯行业关键技术瓶颈与前沿技术演进趋势,统筹汇聚各类创新要素,集中优质资源开展技术攻关。本年度重点布局生态型、任务型两类创新联合体,其中生态型创新联合体重点面向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领域。
2.健全组织架构。立足企业创新发展内在需求与合作各方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成果归属、权益分配等核心事项,构建定位清晰、优势互补、权责明晰的协同创新机制。
3. 健全运行机制。鼓励建立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长的理事会制度,高效统筹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分配成果转化收益。支持选聘行业首席专家,为技术路线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创新联合体须设立专职项目专员,负责全流程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一)牵头单位基本条件
生态型创新联合体重点支持我市科技领军企业、各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重点支持我市各产业链骨干企业牵头组建。牵头单位须围绕产业提质跃升提出明确技术攻关方向,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打造协同创新标杆,带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参与单位基本条件
1. 参与单位应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平台或其他独立法人机构,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生态型创新联合体参与单位原则上须包含至少1家高校或科研院所。
2. 企业参与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与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成员形成创新优势互补,围绕攻关方向和目标开展实质性研发工作;高校、科研院所或重大科技平台参与单位,应拥有本领域原始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团队,具备稳定的人才梯队与完善的科研实验条件。
1. 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须编制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填写《无锡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并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确保材料准确规范,杜绝错报、漏报。
2.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一式三份)、推荐意见汇总表及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周京利 杨忠民
联系电话:8686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