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6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参加工作应满两年;
(二)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及产学研合作经验,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适量选派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优秀科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科技人才、派出单位、合作企业已签订《合作协议书》,科技人才已受聘合作企业(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不少于12万元;如三方同时签订了“五技合同”,允许将服务报酬约定包含在“五技合同”合作经费当中);
(四)派出单位应为国内高校院所,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央属院所、部属院所、省属院所、中科院系统研究院所等,且科技人才所在学科应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硕士学位授予权,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五)申报企业为在江阴市注册的企业(不含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不含微型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方式
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
温京涛、汪丽芳、胡治强
联系电话:
8686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