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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为什么需要科学家创业?

2022-09-15 来源:技术转移与技术经理人公众号 作者:佚名

早期科技成果需要进一步培育,而具有成熟市场的企业主体对此兴趣不大。科技供给与市场激发,都可以作为创新源泉。而大部分突破性的创新,还是来自科技侧。创新偏偏又充满着风险,因而相当大的一部分企业并不会选择进行技术创新。即使选择了技术创新,企业也只能从短期、中期的商业收益、风险把控角度进行筛选。这种“过滤”机制下,只有少量科技成果胜出。

 

不依靠初创企业,大量科技成果无法转化。大多数大学科技成果,其商业价值或潜力尚不够。正如前面所言,这些早期科技成果一般不会被具有成熟市场的企业看重,从而更适合初创企业(因其本身具有探索潜在新市场的冒险精神)。AUTM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M国研究型大学和机构收到了19827项发明披露,签署了5109份许可(占披露的25.8%);这意味着,74.2%的公开发明未对外实施许可。大量的早期成果,仅仅依靠企业的“技术需求”,是不会走上商业化之路的。

 

对大学而言,技术许可给科学家创业,收益更加可观。研究表明,1980年至1998年间M国成立的大学初创企业中有70%在1998年仍在运营,大学创业公司成功率远远好于非大学创业公司的成功率。斯坦福大学OTL在2009年的一项数据给出了一个结论,基于“大项目”而言,大学创业公司给大学带来的经济价值是许可给非初创企业所带来经济价值的6.4倍。(前提:要有完善的机制)

 

降低风险、提高潜力,发明评估与概念验证不可缺少。早期科技成果对于潜在投资者来说,本质上是风险较大的。因此,一些高校正在启动发明评估(专利申请前评估)与概念验证计划,使这些早期科技成果更加“成熟”,降低潜在投资者的风险、并提高其商业化潜力与可行性。 具体的做法包括:(1)披露后,由TTO评估其潜力;(2)TTO与投资界、产业界广泛联系;(3)高校自我投资设立专款或筹集社会资助资金,支持概念验证计划,使发明更接近市场。 

 

然而,大部分TTO能力不足。大部分TTO不具备吸引投资者选择投资某一具有潜在未来市场的技术的这一能力。初创企业需要新的投资者、企业家、管理团队和新的现金投资,而上述任何一项都不是TTO相对熟悉的技术交易业务。TTO普遍缺乏向潜在投资者、合作方推销技术的能力。而潜在投资人一般不了解技术,他们会投资于有前途的现金流,而不是技术本身。所以他们需要可靠的证据来证明强劲的预期现金流,而绝大多数TTO不具备这个能力。

 

科学家创业成功的三大关键:知本、资本和团队。TTO能够给予的支持,非常有限。